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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人才公寓具体申请流程

2018-08-29 14:36:00 来源: 互联网

 南沙区人才公寓预计2018年8月底开始申请,面向南沙区辖内企业、单位和机构开放。

  经南沙区认定持有A、B、C证的高端领军人才(包括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及青年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储备人才等三类人才可申请南沙人才公寓。

  具体申请流程:

  个人/用人单位申请-审核及公示-选房及配租-签约及办理入住-备案

  (一)申请

  高端领军人才:以个人为申请主体,网上预审后到窗口递交相关证明文件。

  骨干人才与储备人才: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用人单位统筹本单位租住需求后,整理汇总申报人员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核实后进行网上预审,预审后到窗口递交相关证明文件。

  1、申请人或用人单位需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

  系统入口zcdx.gov

2、下载填报《广州市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上传系统进行预审。

  3、预审通过后,按照申请指南要求向政策兑现窗口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E栋3楼60、61、62号窗口。

  咨询电话:020-39053010

  邮箱:nanshazcdx@qq

  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审核及公示

  1.审核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或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收件时间根据人才公寓具体配租方案确定。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汇总申请资料,归类整理后报送至区住房保障部门,再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各单位审核内容将相关资料分送区委组织、区国土规划、区人社部门。

  (1)区委组织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高端领军人才资格(持证情况)、是否领取过安家补贴情况进行审核。在审核汇总表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于收齐资料15个工作日内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

  (2)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在审核汇总表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于收齐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3)区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广州市内的自有住房情况、房屋转移情况进行审核,在审核汇总表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于收齐资料15个工作日内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

  (4)区人社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社保缴费、就业、人才类型、是否享受过“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在审核汇总表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于收齐资料15个工作日内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

  有关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自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或单位出具补充相关资料的通知书,申请人或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除不可抗力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收齐各相关单位审核意见后,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不符合承租南沙区人才公寓条件通知书》,告知申请对象并说明理由。通知书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外发放。

  申请对象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承租南沙区人才公寓异议申诉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资料进行异议申诉。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在10个工作日内会相关部门进行异议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申请对象。

  2.公示及异议申诉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公示申请审核结果,具体包括通过审核的配租单位(人员)名单,各申请单位骨干与储备人才可配租人才公寓套数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异议申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获得配租资格;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审核部门对异议申诉进行复核,经查异议属实的,不能获得配租资格。

  (三)选房及配租

  公示期满后,人才公寓受托管理单位通知经公示无异议的承租单位和承租个人参加选房。高端领军人才优先配租,骨干人才与储备人才采用人才评分制与申报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组织抽签选房

  选定住房后,原则上不得要求调换(特殊情况除外)。选房结果将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签约及办理入住

  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承租单位(个人)发出入住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与承租单位(个人)签订租赁合同。每套公寓应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凭缴费证明可办理入住手续。高端领军人才免租金,免缴租赁保证金,凭入住通知书直接办理入住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且无特殊情况说明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其房源统一纳入下一批人才公寓房源,同时,该申请人的配租资格作废,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五)备案

  承租单位在获得住房后,将本单位的公寓分配方案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在本单位公示,应按方案及时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分配。受托管理单位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等信息在系统中进行录入登记,并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实质审查20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