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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番禺区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制入学政策公布

2019-03-15 10:18:00 来源: 互联网

广州市番禺区2019年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办理须知

        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番府办〔2015〕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落实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开展番禺区2019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有关规定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来穗人员(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广州市办理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31日),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二)监护人子女为适龄入学申请人(以下简称“入学申请人”),须符合本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在居住证所在地教育区划内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升读初中一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不接受“番禺区积分制入学”排名人员的转学或插班申请。

二、申请流程

 

详细说明:

 

广州市积分制申请阶段(建议申请人在3月27日前完成)。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申请人需先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lsj.gz.gov/)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后,正式提出积分申请。经审核、认定的积分分值,将作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重要依据。

由于广州市积分制申办的审核和认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限(从申请受理到获得积分需35个工作日),建议有需要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监护人及配偶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提出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预审通过后,于3月27日17:30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核验,以完成积分制的受理申请流程。

未取得积分分值的,将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    

                                

 

积分入学申请阶段(5月7日-5月27日)。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7日9:00-5月27日17:00,监护人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链接进入,或进入区教育局网页登录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按照积分入学相关指引提交积分入学申请,完成注册和上传申请信息。

 

 

  积分入学审核阶段(5月28日-6月6日)。相关职能部门对番禺区加分项相应数据进行网上审核、反馈积分。6月7日公布积分入学专项积分分值。项目呈现积分结果后,监护人可登录系统查询,监护人对番禺区加分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6月10日-6月12日通过系统提出一次申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重审申诉项目。

 

积分入学专项积分现场确认(6月13日-6月15日)。各项积分在网上审核结果呈现后,所有监护人须到各镇(街)积分制入学申请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积分结果。

积分结果公示(现场确认结束后)。 公示积分批次与排序结果。

填报学校志愿(教育部门所定时间)。教育部门以当年公示确认的监护人积分批次与排序为依据,按照“分批分配,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

 

广州市番禺区2019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本表说明:
一、来穗人员(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广州市办理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31日),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的,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二、监护人及其配偶任一方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5年(截止至积分入学申请月的上月底,即4月30日)、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定结果为准)、有稳定职业,为第一批优先批次积分。
三、监护人配偶同是来穗人员,且其《广东省居住证》符合上述第一款条件的,可累计积分(第11项番禺区加分项除外)。
四、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各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之外,补充不超过30分的加分指标。本积分项目第1项至第10项需监护人及其配偶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提出积分申请。第11项为番禺区区域加分项,需监护人在“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上提出加分申请。

广州市番禺区2019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热点问题解答

 

 

 

 

 

 

1.在番禺区常住的来穗人员子女有哪些途径申请入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我区必须首先保障每年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如果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确需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可对照市、区有关规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

(1)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或番禺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3)不属于以上入学范围,但在广州市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当年8月31日)的来穗人员,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4)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来穗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自行为随迁子女报读民办学校。我区已审批的民办学校情况,可登录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panyu.gov)--“导航链接”进入区教育局网页查询有关信息。

 

2.积分制入学是否全年级开放?

答:除政策性照顾学生外,目前积分制入学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因此,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条件。

 

3.来穗人员需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为子女参加积分制入学?

答:来穗人员在广州市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31日),可为其适龄子女提出积分制申请入读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4.为什么2019年积分制入学申请需监护人及配偶先进行广州市积分制的申请?

答: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

与往年相比,2019年积分制入学的申办流程最大的不同之处是要求申请人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因此,有需要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监护人及配偶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提出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

 

5.来穗人员如何办理广州市积分制申请?

申请人需先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lsj.gz.gov/)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正式提出积分申请。经审核、认定的积分分值,将作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重要依据。

由于广州市积分制申办的审核和认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限(从申请受理到获得积分需35个工作日),建议有需要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监护人及配偶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提出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预审通过后,于2019年3月27日17:30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核验,以完成积分制的受理申请流程。

未取得积分分值的,将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

 

6.涉及“积分制入学”的积分项目有哪些?如何进一步深入了解“积分制入学”的计分标准?

答: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各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之外,补充不超过30分的加分指标。因此,2019年番禺区“积分制入学”的积分项目除了包括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积分指标的“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内的项目外,还有番禺区的加分指标。番禺区加分指标包括“持在番禺区办理(申办或签注)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在“番禺区合法稳定住所”项目。

公众可于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panyu.gov)--“导航链接”进入区教育局网页查询有关信息,家长亦可关注《番禺日报》及各镇街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各提供积分入学学位学校、当地教育指导中心,各企业,各村、居委派发的宣传单张了解有关情况。

 

7.来穗人员可夫妻双方同时参加积分制入学申请吗?

答:若来穗人员夫妻双方都同时符合本问答第3点条件的,除“番禺区加分指标”独立计算外,其它项目可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子女同时积分。因此,要求监护人及配偶均需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

 

8.积分制入学可以挑选志愿学校吗?

答:参加积分制入学的监护人,可按照在番禺区居住所在的镇、街(简称居住地)作为子女申请入学区域。每年我区启动“积分制入学申请”工作、并公示积分审核结果时,将同时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及学位数,供监护人选填志愿。

监护人选定申请入学地后,可在该辖区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

 

9.积分制入学的积分排序规则如何?

答:监护人及配偶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认定积分分值后,统一通过“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网上平台进行积分制入学申请并最终完成积分入学的分数审核和确认。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1)第一批:“五年”优先。根据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截止至积分入学申请月的上月底,即4月30日)、在广州市有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五年(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定结果为准,以下简称满足“五年”条件),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

(2)第二批:普通积分。不符合“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五年”条件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10.积分制入学申请如何办理?

答:监护人及配偶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认定积分分值后,统一通过“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网上平台进行积分制入学申请。监护人可在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各职能部门由后台审核数据、统一计算积分、统一综合批次和排序结果;待各项积分网上审核完毕后,监护人只须提交相应材料并现场签署确认积分结果,即可完成积分制入学的审核。

积分结果确认和公示后,即作为教育部门为其排序和分配学位的重要依据。

 

11.积分制入学申请到哪里报名?什么时候报名?

答:参加积分申请统一通过网上报名。监护人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链接进入,或通过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panyu.gov)--“导航链接”进入区教育局网页登录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按照积分入学相关指引提交积分入学申请,完成注册和上传申请信息。每年于启动积分制入学时开通,接受报名。2019年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7日9:00-5月27日17:00,请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的监护人及配偶在此时间内完成积分入学的申办手续。

 

12.监护人需要去哪些部门提交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积分的?

答:监护人完成在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的信息上传后,由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后台完成审核,不需要监护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前台提出申请。

   

13.监护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前来现场确认,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前来办理,能代替签名吗?

答:由于监护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需签署个人积分确认书,因此,必须由监护人本人到受理点提交纸质材料,并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14.什么是政策性照顾学生?他们可以享受什么入学政策?

答: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广州市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番禺区制定的入学优惠政策,享受政策性照顾入学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直接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详情可参见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规定);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和符合入读条件的;

(3)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专项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者随迁适龄子女;

(4)番禺区政策性照顾学生(金雁之星、见义勇为证书获得者、区“五个一批”企业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区级或以上党委、政府认可的其他优秀称号获得者适龄子女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在学位可满足需求的前提下,由辖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需参加积分制申请。

 

15.哪些企业属于番禺区政府认可的“五个一批”企业?认定时间如何界定?符合条件的“五个一批”企业如何为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学位?

答:“五个一批”企业是指番禺区人民政府通过“选择引进一批、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发展一批、积极扶持一批、大力宣传一批”方式,鼓励、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五种类型企业。“五个一批”企业具体名单由区委、区政府确定,具体名单以区政府最新发布为准。在“五个一批”企业内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可向企业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直接提出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

被确认为“五个一批”企业的,其高级管理人员与高级技术人员子女申请入学条件和学位划定范围,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商定。

 

16.适龄儿童已在户籍地取得小学学籍的,能否在番禺区内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答:根据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适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得再以一年级新生的身份入学。因此,一旦发现积分入学申请人在其他学校已获得小学学籍,立即取消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资格。

 

番禺区教育局

番禺区委政法委(番禺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19年3月

番禺区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表及各镇街招生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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